传承红色基因 内蒙古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2024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文物局负责同志介绍了相关情况。

内蒙古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一百多年来,发生在内蒙古大地上的每一次革命历史事件,涌现的每一位革命英雄,留下的每一处红色旧址遗迹,陈列的每一件革命文物,都生动再现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
摸清资源家底完善顶层设计
目前,全区共有397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从等级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处,盟市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8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44处。可移动革命文物方面,全区现有13155件(套)。

(明安草原入选首批国家级“红色草原”名单)

(乌拉盖草原入选首批国家级“红色草原”名单)
顶层设计上,2021年3月,公布了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39处。2023年4月,公布了第二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230件(套)。2023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也正式印发实施。
加大经费投入推进重点保护
积极争取到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完成大青山抗日根据地革命旧址、兴安盟“一馆三址”、泰安客栈旧址(王若飞纪念馆)等一批重点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对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延安民族学院城川纪念馆的馆藏革命文物实施修复和数字化保护。积极争取免费开放补助资金6650万元。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大革命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使全区重点革命文物得到了科学合理的保护修缮。

(大青山抗日根据地革命旧址)

(王若飞纪念馆)
深入研究阐释探索创新运用
组织编制了《内蒙古红色文化遗产》,两个项目入选全国“以革命文物为主题的‘大思政课’优质资源精品项目名单”,24家博物馆入选自治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解放之路—内蒙古革命陈列展”)
此外,一大批革命文物展览实力“圈粉”。内蒙古博物院推出的“解放之路—内蒙古革命陈列展”、鄂尔多斯市博物院推出的“峥嵘岁月光辉历程——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展”等展览,实现了红色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

(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
加强革命文物工作
步子怎么迈
01
进一步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制度
督促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鼓励设区的市制定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革命文物集中的旗县(市、区)制定革命文物保护政策措施。健全内蒙古革命文物名录,建立各级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做好革命文物单位核查评估和“四有工作”。推进革命文物分级管理,遴选、推荐重要革命历史遗址遗迹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工作。开展全区包括革命文物在内的第四次文物普查。
02
进一步改善革命文物保存状况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建筑三年计划(2024—2026)》。实施一批重要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完善安防消防设施。与相关省区联合做好东北抗联、晋绥、陕甘宁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展示规划。推动各级文物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加强革命文物依法保护,革命文物周边建设项目要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建设性破坏。
03
进一步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
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工作,逐步将具备条件的革命建筑、旧址、遗址拓展为博物馆、纪念馆、公园等公众活动场所。重点做好革命文物主题展示工作,推出以革命文物为主题的红色精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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